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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经营主体公共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和评分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文件精神,我委牵头对2023年试行的《广州市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评分细则进行修订,形成《广州市经营主体公共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修订稿)》)和《广州市经营主体公共信用评价评分细则》(以下简称《评分细则》修订稿),经征求相关单位和专家意见并修改完善,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如对《管理办法(修订稿)》和《评分细则(修订稿)》有修改意见,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8月22日-9月20日)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或建议的,请注明所在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及电话,并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或建议,请注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通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广州市发展改革委信用建设协调处;联系电话:83125954;邮箱:fgxy@gz.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
1.广州市经营主体公共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doc
2.广州市经营主体公共信用评价评分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doc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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