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 简体中文 【法规标题】 九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企业废水自动监控数据超标响应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2025年发布)
【发布部门】 九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字号】 【适用区域】九江市
【发布时间】 2025-08-11 【生效时间】 【关键词】 环境,水及废水管理,其它管理
【有效性】 有效 【更替信息】 添加至法规服务

【全文】

关于征求《九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企业废水自动监控数据超标响应规程(试行)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筑牢我市生态环境安全防线,结合实际工作要求,九江市生态环境局草拟了《九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企业废水自动监控数据超标响应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如有意见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予以反馈。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811日至2025911日。

箱:jhjzd@163.com

联系电话:0792-8575771

通讯地址:九江市濂溪区体育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北附楼B6-自动监控中心

邮政编码:332000

九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5-08-11

附件:九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企业废水自动监控数据超标响应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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