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 简体中文 【法规标题】 河北省关于公布地下水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2025年发布)
【发布部门】 河北省水利厅 【发文字号】 【适用区域】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5-06-19 【生效时间】 【关键词】 环境,水及废水管理,取水用水管理
【有效性】 有效 【更替信息】 添加至法规服务

【全文】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公布地下水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水利部最新一轮全国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成果,我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对全省地下水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范围进行了划定,并形成了《关于公布地下水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按照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请于202571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我厅。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i85185882@163.com

二、联系电话:0311-85185740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石家庄市富强大街3号河北省水利厅压采办(邮政编码:050011),并请在信函上注明“关于地下水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范围的意见”字样。

附件:关于公布地下水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河北省水利厅

20256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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