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技术规程(TSG 71-2023)》本规程适用于大型游乐设施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大型游乐设施的附属设备,如果属于其他种类的特种设备(如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等),按照相应设备的要求管理。
以下文件自本规程施行之日起废止:(1)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试行)(国质检锅 〔 2003 〕 34 号) ; ( 2 ) 《 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规则(试行) 》 (国质俭锅 〔 2003 〕321号) ; ( 3 ) 《 游乐设施监督检验规程(试行) 》 (国质检锅 〔 2002 〕 124 号) ; ( 4 ) 《 滑索安全技术要求(试行) 》 (网质检锅 〔 2002 〕 120 号) ; ( 5 ) 《 蹦极安全技术要求(试行) 》 (国质扮锅 〔 2002 ] 359 号) ; ( 6 ) 《 关于调整大型游乐设施分级并做好大型游乐设施检验和型式试验工作的通知 》 (国质检特函 【2007】373 号) ; ( 7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 ) (市监特【2018】4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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