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 简体中文 【法规标题】 青岛市2025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政策解读(2025年发布)
【发布部门】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字号】 【适用区域】青岛市
【发布时间】 2025-03-21 【生效时间】 【关键词】 环境,环保管理,环境认证督查
【有效性】 有效 【更替信息】 添加至法规服务

【全文】

【文字解读】《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青岛市2025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

一、制定过程

根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组织开展了青岛市2025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制定工作。

根据《办法》要求,结合环境统计、排污许可证核发、地下水防治、土壤污染重点监管、环境风险重点管控等在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基础上进行了变更。一是根据近三年的环境统计数据对名录库中的企业进行了重新筛选,按照筛选标准增补了一些排污量大的企业。二是增补了部分2024年发放排污许可证并实施重点管理的企业。三是按照土壤污染防治需要,将青岛宏法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四是按照环境风险管控需要,将青岛安普泰科电子有限公司等13企业纳入环境风险重管点控单位。五是按照《办法》,将符合原有环境监管重点单位调整条件的青岛首创瑞海水务有限公司等38家企业,调整出名录。

经筛选,拟增补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东院区)危废处置场等45家单位进入2025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单,其中涉及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8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9家,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5家,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13家;从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中调整出38家。

目录名单多次征求了各分局、局属相关单位和机关相关业务处室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名录进行了调整和修订。

二、《目录》主要内容

《青岛市2025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共732家,其中涉及水环境290家,地下水7家,大气环境269家,噪声1家,土壤污染监管173家,环境风险管控211家。

三、主要任务

主动在网站向社会公开。督促指导逐一通知到每家企业,告知其相关义务和责任。加强环境监管,组织做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督促重点排污单位认真履行自行监测等法定环境保护义务,并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

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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