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 简体中文 【法规标题】 海南省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2024年发布)
【发布部门】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适用区域】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5-10 【生效时间】 2024-05-10 【关键词】 安全,安全许可及管理
【有效性】 有效 【更替信息】 添加至法规服务

【全文】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重点园区管理局(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就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下简称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着力在施工安全事前预防机制、施工安全数字化监管体系、市场现场监管有效联动机制、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能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等六个方面,补短板、强弱项,稳步提升我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水平,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有效降低事故总量,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到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力争实现生产安全事故双下降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生产安全事故总量、相对指标显著下降。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施工安全事前预防机制

1.建立隐患排查和责任倒查机制。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检查全省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每年至少完成2轮全覆盖隐患排查,将排查整改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源头,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2025年底前,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和责任倒查机制。

2.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培训,完善安全检查清单,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审核把关,将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逐项纳入全国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依托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加强数据分析统计,指导市县及时研判多发隐患和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排查,实现精准拆弹。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建立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做到隐患排查、整改、督办、销号工作闭环管理。2026年底前,基本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3.发挥社会安全保障体系作用。健全保险风险保障制度,出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管理办法,鼓励和引导保险机构积极参与建筑施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生产培训、安全风险评估、应急救援建设等工作。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家库管理,充分发挥安全工程技术专业人才在安全生产中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提高执法检查质效。

4.提升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水平。依托全国危大工程清单、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和论证结论数据库,利用省级平台,实现危大工程管控业务流程标准化,关键环节可视化。强化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从专家遴选、专家论证、事中事后检查、信用管理等环节,全流程规范专家履职行为,压实论证责任,提高专项施工方案质量,从源头提升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水平。2025年底前,全省危大工程信息数据实现全流程、全量覆盖。

5.构建施工安全科技保障体系。推动以科技保障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广涉及施工安全的智能建造技术应用和产品,替代危、繁、脏、重的人工作业,推动危大工程作业面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制定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智能建造评定指南,选取项目开展试点,推动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加快形成施工安全领域新质生产力。按照国家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淘汰、禁止使用目录要求,组织开展行业领域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摸排,淘汰危及安全生产的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工程技术资料数字化管理。

(二)构建施工安全数字化监管体系

6.推动施工安全领域电子证照制度。依托国家、省级平台,开展监督机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从业人员、机械设备电子证照核发、换发工作,建立全量、全要素、跨地域、跨层级协同监管机制,形成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管一张网,实现人岗匹配、责清事明,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保障各类生产要素具备安全生产条件。2024年底前,完成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备案和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换发工作。

7.加强施工现场数字化赋能。积极推广应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小程序、服务号,实现持证主体扫码亮证、刷脸验真,监管人员移动执法、动态监管。依托省级平台,积极推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管数字化转型,实现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业务流程标准化、安全条件可视化、关键数据结构化。

(三)完善市场现场监管有效联动机制

8.严厉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严查建设单位应招未招、肢解发包、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等问题。严厉打击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超资质或无资质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建立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对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实施信用差别化管理,提升信用监管震慑力。研究制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项目经理等专项信用评价,实施信用双重惩戒。持续优化提升省级平台功能和应用水平,为企业和从业人员提供海易办应用场景,增强平台好用度,持续优化建筑市场环境。

9.开展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核查。健全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动态核查和预警机制,依托省级平台,对不能满足资质、不能满足人员配备要求、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事故(隐患)多发频发的企业及项目开展动态核查、重点监管,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2024年底前,运用电子证照制度,依法依规严格限制因生产安全事故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招标投标活动、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对未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接的工程项目,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吊销的建筑施工企业,1年内不得作为评优表彰、政策试点和项目扶持对象。2025年底前,构建更加高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数字化动态核查机制,进一步完善失信惩戒制度。

10.严查关键岗位人员履行法定职责行为。依托国家、省级平台,持续开展实名制专项提升行动,对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履职行为精准分析、实时预警、动态监管,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注册执业资格证人证合一,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依法依规开展带班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厉打击各类借证、挂靠和无证上岗行为,加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情况监管。

(四)提升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能力

11.严肃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海南省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办法》文件要求,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健全生产安全事故报送、复核、调查、公示、处罚的全链条数字化闭环管理机制,严肃查处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对存在发生事故后未调查、未依法处罚甚至零处罚的市县开展约谈、通报和挂牌督办。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对发生事故的企业,依法采取暂扣安许证、停产整顿、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行刑衔接等手段,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2024年底前,建成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曝光台”

12.提升一线监管人员水平。健全监督人员考核发证、持证上岗制度,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监管保障能力考核工作,完善全省建筑施工监督机构和人员履职考核机制,对存在检查频次过低、重大事故隐患视而不见”“查而不改等问题的地区及个人进行约谈通报;对考核不合格的实施差别化管理、脱岗学习或调离岗位;对监管力量不足、监管质效差、甚至无人监管的地区开展重点督导帮扶,压实监管责任。依托系统平台,推行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实行网格化监管,将排查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实现安全检查责任到岗到人,精准分析、动态记录监督人员履职情况。采取集中培训、质安学堂(夜校)等“线上+线下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升监督人员业务水平。鼓励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或邀请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完善通过政府购买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基层安全监管能力。

13.压实全链条监管责任。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清理整顿随意下放审批层级、以集中审批为名随意降低安全门槛等现象,严肃处理违法发放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违法审批行为。杜绝只管发证、不管处罚”“只管事前审批、不管事中事后监管等现象,对直接关系安全的取消、下放事项,开展动态评估,坚决纠正部分地区将项目许可监管权限随意下放各类园区,园区因机构制度不健全、人员力量不足导致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事项。

14.解决安全监管难点痛点。按照有施工必须有监管的原则,着力解决基层监管职责不清、边界交叉问题,切实消除监管盲区。重点整治市政工程、政府投资工程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建设、不依法申领施工许可就擅自开工、工程技术资料归档不及时或不真实等现象。针对近年来事故多发频发的高处作业等高危作业环节,以及汛期施工等特殊气象条件下施工,指导各地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明访、暗查暗访等方式,精准实施短频快的专项检查,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等各专项工作。

15.切实解决执法宽松软虚。充分发挥省建专委会领导协调作用,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厘清职责边界,促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协同管理和高效运行。坚持严管重罚,综合运用多种执法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抓好省纪委监委公共工程领域监督一张网平台有关问题线索办理,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持续提高执法效能。

(五)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6.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足额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和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推行项目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委派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流程和一线作业人员操作标准,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考核管理,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日志制度,落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佩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上岗,规范关键岗位人员的到岗履职行为。

17.完善隐患整改销号机制。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指导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风险开展辨识评估、实施分级管控,对事故隐患开展全员全覆盖排查治理,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实施闭环销号管理。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指导市县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

18.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强化对建筑施工安全领域考核机构、培训机构监督管理,规范考核培训流程,提升考核培训质量,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技能水平和安全素养,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全面提升第一责任人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19.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关于我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使用的通知》,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提取,支出有据,真正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标准化项目考评制度,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观摩工地,提升施工现场科学化、标准化管理水平。

(六)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20.树牢企业安全发展理念。指导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建立健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拓宽投诉举报渠道,构筑群防群治人民防线,推动由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21.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指导企业细化完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保障培训经费需求,健全企业全员培训制度,提升应急防范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建筑施工企业要对新员工进行至少32学时的安全培训,每年进行至少20学时的再培训;完善和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实习至少3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鼓励应用特种作业模拟仿真实训系统。

22.强化安全生产文化宣传。指导企业创新教育形式,综合运用事故分析、警示教育、专题培训、模拟事故体验等,让从业人员亲眼看到、亲身感受到不安全行为的后果,充分了解工作中的危险因素和预防措施,推动从业人员自觉提升自身安全素养。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及现场咨询日活动,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采取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引导企业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系统谋划、统筹推进,结合实际工作认真编制本地区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各地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领导、亲力亲为,及时动员部署,定期听取进展情况;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定期研究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经常性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定目标、定责任、定时限、定标准、定措施”原则,建立“一项工作、一名责任人、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推进机制,将工作任务细化量化,做到任务清单化、清单方案化、方案要素化。要实行挂图作战,倒排工期,以目标倒逼进度、以时间倒逼程序,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按时间节点高效推进。

(三)加强督导检查。我厅将定期开展对各市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和帮扶指导,对工作开展不力、事故多发频发的地区进行约谈、通报、曝光。各地要根据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规模,加强施工安全监督队伍建设,依规配备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定期开展层级督导检查,并于每月1日前向省住建厅报送上个月工作进展。

(四)创新工作机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总结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工作经验,深刻剖析工作中的短板、弱项,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视觉识别等信息技术,应用数字化监管手段,结合地域特点、季节特点、施工特点和企业管理水平开展综合风险评估,对重点领域、高危环节加大监管力度,推动安全监管向事前预防转型。

(五)做好支撑保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投入,做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鼓励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强化监督力量支撑。科学合理安排预算,为数字化监管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确保监管数据互联互通,构建全省建筑统一大市场。

(六)强化宣传引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鼓励公众参与,畅通举报渠道,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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