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2-2562

【法规标题】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试行)(2003年发布)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字号】 国质检锅[2003]213号 【适用区域】全国适用
【发布时间】 2003-07-17 【生效时间】 2003-10-01 【关键词】 压力管道
【最新修订发布时间】 【最新修订生效时间】 添加至法规清单
【有效性】 无效 【更替信息】 被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 D5001-2009) 取代
--- false ----     

【全文】

关于印发《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 

国质检锅〔2003〕2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压力管道事故,提高压力管道使用管理水平,总局制定了《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试行),自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报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质检总局                  

二○○三年七月十七日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监察工作,规范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行为,提高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水平,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以及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的职责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的压力管道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和附属设施的使用登记

......

浏览法规全文请登录。还没有一点通账号?立即注册体验15天的免费试用。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 D5001-2009) 取代
欢迎来到“我的标准文件服务”!
非常抱歉,本网站不提供标准全文下载功能,如有需要请购买正版标准,谢谢!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验证码
换一张
还没有一点通登录账号?立即注册试用
用户名 姓名 验证码0
当前密码* 公司
新密码* 电话
确认密码* 邮箱
确认修改
以上邮箱未通过验证,请点击邮箱验证予以验证。
用户名
姓名
验证码
换一张
发送密码
风险管理一点通温馨提示,由于您目前正在使用的账号为试用账号,仅能查看部分国家级法规,
如需查看全部国家及省、市级法规,请升级为正式账号。
如需升级账号,请拨打400-602-2562电话问询。
REDC 碳盘查系统

企业碳排放量在线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