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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关于征求《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小型家用电器(征求意见稿)》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环办标征函〔2019〕5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促进科技进步,我部开展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小型家用电器》《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再生橡胶及其制品》《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无下水道卫生系统》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洗涤服务》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编制工作。
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印送给你们,请研提意见,并于2019年10月31日前将书面及电子版意见反馈我部科技与财务司或标准编制单位。标准相关资料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 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岳子明
电话: (010)66556134
传真: (010)66556127
标准编制单位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曹磊
电话: (010)59205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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