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
(1990年4月1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09年11月1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2年3月2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十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根据2016年5月2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对环境质量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投入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 自治区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作为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工作考核评价的内容。
......
企业碳排放量在线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