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7年修订)
(2003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港口规划与建设
第三章 港口经营
第四章 港口安全与监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港口管理,维护港口的安全与经营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港口的建设与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从事港口规划、建设、维护、经营、管理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港口,是指具有船舶进出、停泊、靠泊,旅客上下,货物装卸、驳运、储存等功能,具有相应的码头设施,由一定范围的水域和陆域组成的区域。
港口可以由一个或者多个港区组成。
第四条 国务
......
企业碳排放量在线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