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2-2562

【法规标题】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2024年发布)
【发布部门】大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大政规发[2024]6号 【适用区域】大连市
【发布时间】 2024-12-31 【生效时间】 2025-02-01 【关键词】 环境,废气管理,移动源
【最新修订发布时间】 【最新修订生效时间】 添加至法规清单
【有效性】 有效 【更替信息】 取代了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2019年发布)
--- false ----     

【全文】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大政规发[2024]6号

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进一步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连市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在本市部分区域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本通告适用于装配有柴油机从事建筑和市政施工、港口作业、企业厂(场)内作业、农业生产和园林作业、机场地勤服务等作业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以及其他适用《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1.国ⅰ及以前排放阶段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含环保登记号码首位为x的机械);

2.经检验,污染物排放超过《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中规定的ⅲ类限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3.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污染物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执行紧急任务的警用、消防、救护、应急抢险及其

......

浏览法规全文请登录。还没有一点通账号?立即注册体验15天的免费试用。
取代了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2019年发布)
欢迎来到“我的标准文件服务”!
非常抱歉,本网站不提供标准全文下载功能,如有需要请购买正版标准,谢谢!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验证码
换一张
还没有一点通登录账号?立即注册试用
用户名 姓名 验证码0
当前密码* 公司
新密码* 电话
确认密码* 邮箱
确认修改
以上邮箱未通过验证,请点击邮箱验证予以验证。
用户名
姓名
验证码
换一张
发送密码
风险管理一点通温馨提示,由于您目前正在使用的账号为试用账号,仅能查看部分国家级法规,
如需查看全部国家及省、市级法规,请升级为正式账号。
如需升级账号,请拨打400-602-2562电话问询。
REDC 碳盘查系统

企业碳排放量在线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