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2-2562

【法规标题】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2024年发布)
【发布部门】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发文字号】 闽环规[2024]3号 【适用区域】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7-26 【生效时间】 2024-11-01 【关键词】 环境,环境许可及管理,环境质量与基础
【最新修订发布时间】 【最新修订生效时间】 添加至法规清单
【有效性】 有效 【更替信息】 取代了 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试行)(2024年修正)
--- false ----     

【全文】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的通知

闽环规[2024]3号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7月26日

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推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精细化,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省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行使普通程序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

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在本基准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内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第三条  全省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合法、合理、过罚相当、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坚持服务经

......

浏览法规全文请登录。还没有一点通账号?立即注册体验15天的免费试用。
取代了 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试行)(2024年修正)
欢迎来到“我的标准文件服务”!
非常抱歉,本网站不提供标准全文下载功能,如有需要请购买正版标准,谢谢!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验证码
换一张
还没有一点通登录账号?立即注册试用
用户名 姓名 验证码0
当前密码* 公司
新密码* 电话
确认密码* 邮箱
确认修改
以上邮箱未通过验证,请点击邮箱验证予以验证。
用户名
姓名
验证码
换一张
发送密码
风险管理一点通温馨提示,由于您目前正在使用的账号为试用账号,仅能查看部分国家级法规,
如需查看全部国家及省、市级法规,请升级为正式账号。
如需升级账号,请拨打400-602-2562电话问询。
REDC 碳盘查系统

企业碳排放量在线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