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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标题】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2024年发布)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文字号】 【适用区域】全国适用
【发布时间】 2024-03-26 【生效时间】 2024-03-26 【关键词】 安全,实验室安全
【最新修订发布时间】 【最新修订生效时间】 添加至法规清单
【有效性】 有效 【更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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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实验室安全精细化管理,提高高校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高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实验室,是指隶属于高校从事教学、科研等实验、实训活动的场所及其所属设施,以房间为管理单元。中试性质和工业化放大性质的试验场所及其所属设施不在本办法管理范围内,高校如涉及相关场所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对高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的责任体系、工作原则、管理要求等作出相关规定。高校可以依据本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并实施适用于本校的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第二章管理体系与职责

第四条  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指导本校实验室开展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是重要领导责任人,协助第一责任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负有支持、监督和指导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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