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2-2562

【法规标题】浙江省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试行)》等15个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的通知(2016年发布)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厅 【发文字号】 浙环发〔2016〕12号 【适用区域】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16-04-13 【生效时间】 2016-05-18 【关键词】 生活垃圾
【最新修订发布时间】 【最新修订生效时间】 添加至法规清单
【有效性】 无效 【更替信息】 被 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等15个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的通知(2025年发布) 取代
--- false ----     

【全文】

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试行)》等15个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的通知

浙环发〔 2016〕 12号

各市、县(市、区)环保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严格项目环境准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我厅制定了生活垃圾焚烧、燃煤发电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并对化学原料药、废纸造纸、印染、电镀、农药、生猪养殖、热电联产、染料、啤酒、涤纶、氨纶、制革、黄酒酿造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进行了修订。现将15个环境准入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4月13日

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试行)

为规范我省生活垃圾焚烧产业有序发展、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强生活垃圾焚烧产业环境保护工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按照控制总量、调整结构、提高质量、强化治理、推进减排、促进技术创新的原则,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编制依据

(一)《产业结

......

浏览法规全文请登录。还没有一点通账号?立即注册体验15天的免费试用。
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等15个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的通知(2025年发布) 取代
欢迎来到“我的标准文件服务”!
非常抱歉,本网站不提供标准全文下载功能,如有需要请购买正版标准,谢谢!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验证码
换一张
还没有一点通登录账号?立即注册试用
用户名 姓名 验证码0
当前密码* 公司
新密码* 电话
确认密码* 邮箱
确认修改
以上邮箱未通过验证,请点击邮箱验证予以验证。
用户名
姓名
验证码
换一张
发送密码
风险管理一点通温馨提示,由于您目前正在使用的账号为试用账号,仅能查看部分国家级法规,
如需查看全部国家及省、市级法规,请升级为正式账号。
如需升级账号,请拨打400-602-2562电话问询。
REDC 碳盘查系统

企业碳排放量在线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