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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标题】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2023年修正)
【发布部门】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府令5号 【适用区域】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6-15 【生效时间】 2023-06-15 【关键词】 安全,化学品安全,危险化学品
【最新修订发布时间】 【最新修订生效时间】 添加至法规清单
【有效性】 有效 【更替信息】 取代了 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2016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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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2016年9月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4号公布    根据2023年6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第一次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及其相关的安全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目录执行。

民用爆炸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以及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不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对监控化学品、属于危险化学品的药品、农药、燃气等的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单位责任)

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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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代了 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2016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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