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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关于印发《东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3年)》的通知
;;;各生态环境分局,直属各单位、市局各科(室):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东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3年)》(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正面清单企业日常监管工作。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3年3月2日
;;;附件:东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2023年).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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