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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发改农经[2021]1775号
;;;四川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局)、水利厅(局)、林草局:
;;;根据《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然资源部
;;;水利部
;;;国家林草局
;;;2021年12月7日
;;;附件:《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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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碳排放量在线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