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2-2562

【法规标题】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64-2007)
【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文字号】 HJ/T 364-2007 【适用区域】全国适用
【发布时间】 2007-09-30 【生效时间】 2007-12-01 【关键词】 其它废弃物
【最新修订发布时间】 【最新修订生效时间】 添加至法规清单
【有效性】 无效 【更替信息】 被 废塑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364-2022) 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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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64-2007)》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在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过程中保护环境、防治污染,适应管理工作的需要而制定。 本标准规定了废塑料回收、贮存、运输、预处理、再生利用等过程的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包括进口废塑料在内的各种废塑料的回收与再生利用,不适用于属于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废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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