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层气地面开采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实施细则(KA/T 1120—2023)》本文件规定了煤层气地面开采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工作的程序、内容、方法、评价报告编制等的基本要求。
备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公告2024年第5号》,现将《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色谱分析及指标优选方法》等36项现行行业标准类别由安全生产行业标准调整为矿山安全行业标准,代号由“AQ”调整为“KA”,顺序号、年代号和内容保持不变(见附件),归口部门由应急管理部调整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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