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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23年修正)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文字号】 【适用区域】全国适用
【发布时间】 2023-07-20 【生效时间】 2023-07-20 【关键词】 健康,其它健康管理
【最新修订发布时间】 【最新修订生效时间】 添加至法规清单
【有效性】 有效 【更替信息】 取代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22年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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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备注:国家尚未公布2023年修订后的正式版本,此版本是一点通团队依据国务院于2023年7月20日发布的《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23年发布)》编辑而成,仅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以下简称母婴保健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母婴保健服务活动的机构及其人员应当遵守母婴保健法和本办法。

第三条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下列事项:

(一)有关母婴保健的科普宣传、教育和咨询;

(二)婚前医学检查;

(三)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断;

(四)助产技术;

(五)实施医学上需要的节育手术;

(六)新生儿疾病筛查;

(七)有关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服务。

第四条 公民享有母婴保健的知情选择权。国家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母婴保健服务的权利。

第五条 母婴保健工作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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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代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22年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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