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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标题】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2023年发布)
【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 【发文字号】 【适用区域】全国适用
【发布时间】 2023-09-13 【生效时间】 2023-10-01 【关键词】 安全,运输安全,道路
【最新修订发布时间】 【最新修订生效时间】 添加至法规清单
【有效性】 有效 【更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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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指导各地科学判定、及时消除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我部组织编制了《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3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第一条为指导各地科学判定、及时消除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道路旅客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汽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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