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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标题】国家煤矿安监局科技装备司关于征集《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四批)》(初稿)意见的函(2014年发布)
【发布部门】国家煤矿安监局科技装备司 【发文字号】 煤安监司函技装〔2014〕5号 【适用区域】全国适用
【发布时间】 2014-04-11 【生效时间】 【关键词】 其它特种设备管理
【最新修订发布时间】 【最新修订生效时间】 添加至法规清单
【有效性】 有效 【更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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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国家煤矿安监局科技装备司关于征集《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四批)》(初稿)意见的函

煤安监司函技装〔2014〕5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严格煤矿生产工艺和技术设备准入,经调查研究,我司组织起草了《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四批)》(初稿),请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增加淘汰设备或工艺时,请说明淘汰原因、期限及替代产品(工艺)),于2014年5月10日前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国家煤矿安监局科技装备司。

联系人:杨以民

联系电话:010-64463954

电子信箱:yym@chinasafety.gov.cn

附件:《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四批)》(初稿)   

国家煤矿安监局科技装备司

   2014年4月11日

附件:

《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四批)》(初稿)

序号

产品名称

禁止使用原因

建议禁止使用期限

替代产品

备注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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