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 简体中文 【法规标题】 福建省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4年发布)
【发布部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闽建办安函[2024]3号 【适用区域】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3-23 【生效时间】 【关键词】 安全,其它安全管理
【有效性】 有效 【更替信息】 添加至法规服务

【全文】

关于征求《福建省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闽建办安函〔20243

各设区市住建局,福州市房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省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管理,确保建筑幕墙使用安全,有效预防城市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省厅起草《福建省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意见建议。请各设区市住建局(房管局、交建局)组织有关监管人员及建筑幕墙检测鉴定、设计、施工、监理等技术人员认真讨论后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24312日前反馈至邮箱:fjfwpcb@qq.com,联系电话:0591-87525781

附件:1.意见征求表

2.《福建省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422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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