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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关于征求《制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管四函〔2013〕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我司组织起草了《制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征求意见”或“监管四司”栏目下载,网址:www.chinasafety.gov.cn),请认真组织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
联系人及电话:李征,010-64463303(带传真)
电子邮箱:liz@chinasafety.gov.cn
附件:制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征求意见稿)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
附件
制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征求意见稿)
考 评 说 明
1.本评定标准适用于甜菜制糖和甘蔗制糖生产企业。
2.本标准共有13项考评类目、44项考评项目及198条考评内容。
3. 在本评定标准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考评内容”和“考评办法”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生产副产品酒精的企业,酒精生产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制糖企业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可依据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0)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执行。
6.考评过程是抽样评审,考评时要考虑验证企业按照本标准开展工作的一贯性。
7.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不出现负分。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方式中加粗的内容),在该考评项目内进行扣分,也不得出现负分。
8.在“6.2设备设施运行管理”部分中分别列举了甜菜制糖专用生产设备和甘蔗制糖专用生产设备,每类设备均为30分,参评企业根据各自生产性质选择其中一类进行评定,另一类不再评定,分数不计入总分。
9.本评定标准共计1000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
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10.标准化等级共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评定等级 |
标准化得分 |
安全绩效 |
一级 |
≥90 |
应为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成员企业9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
二级 |
≥75 |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成员企业8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企业死亡人员未超过1人。 |
三级 |
≥60 |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死亡人员未超过2人。 |
制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间:从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自评/评审组组长: 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
考评 类目 |
考评 项目 |
考评内容 |
标准 分值 |
考评办法 |
自评/评审描述 |
空项 |
实际 得分 |
1.安全生产目标 |
参见《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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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10 |
得分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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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机构和职责 |
参见《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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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20 |
得分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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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投入 |
3.1安全生产费用 |
参见《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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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相关保险 |
缴纳足额的保险费(工伤保险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保险)。 |
3 |
未缴纳的,不得分;无缴费相关资料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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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受伤害员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3 |
有关保险评估、年费、赔偿等资料不全的,每一项扣1分;未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不得分;赔偿不到位的,本项目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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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20 |
得分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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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
参见《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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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100 |
得分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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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教育培训 |
参见《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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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100 |
得分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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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生产设备设施 |
6.1生产设备设施建设 |
企业新改扩工程应建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
5 |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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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改、扩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根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等规定执行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和项目安全验收等审查、批复和备案等程序;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
15 |
未执行“三同时”要求的,不得分;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安全专篇审查、安全验收评价和项目安全验收程序的,一个项目扣3分;未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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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址选择、厂区布置和主要车间的工艺布置、主要生产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建构筑物防火最小安全间距、设备设施、变配电等电气设施、爆炸危险场所通风喷淋设施、防爆型电气设施设备、设施设备双重接地保护、防雷设施、集中监视和显示的防控中心、厂区和厂房照明、人员通行安全路线等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
10 |
不符合规定的,每项扣2分;构成重大隐患的,不得分,并追加扣除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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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设备设施运行管理 |
建立设备、设施的运行、检修、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 |
3 |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缺少内容或操作性差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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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设备设施运行台账,制定检维修计划。 |
3 |
无台账或检维修计划的,不得分;资料不齐全的,每次(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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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检维修计划定期对设备设施和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检修。 |
6 |
未按计划检维修的,每项扣2分;检维修方案未包含作业危险分析和控制措施的,每项扣1分;未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安全交底的,每次扣1分;失修每处扣1分;检修完毕未及时恢复安全装置的,每处扣1分;未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同意就拆除安全设备设施的,每处扣2分;检维修记录归档不规范、不及时的,每处扣1分;检修完毕后未按程序试车的,每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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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现场的机电、操控设备应有安全连锁、快停、急停等本质安全设计与装置。 |
3 |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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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备通用要求: 1.设备基础、支架等结构牢固,无腐蚀,运行平稳。 2.安全附件完好,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表、液位计等齐全、灵敏、可靠、清晰,铅封完好,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3.按规定保持压力、温度稳定,符合要求,无超温、超压现象。 4.操作控制柜与线路防护符合要求;控制台显示完好,功能指示清晰;按键动作灵敏可靠;接地电阻符合规定,连接牢固。 5.各种阀门开启灵活,关闭严密。 6.各种管道安装合理、联接牢固、管路畅通、外表清洁、无泄漏;支撑牢固可靠,运行平稳无振动;各连接部件密封良好;保温层完整,无严重脱落破损。 7.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安装牢固,间隙符合标准无摩擦。 8.各转动部位、轴承运转平稳,各润滑系统良好,无渗漏现象。 9.传动机构运转良好,传送带齐全,无损伤,松紧适度。 10.操作平台及护栏、爬梯等符合标准,焊接牢固、无脱焊、变形、腐蚀、断开等缺陷。 |
10 |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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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设备(一):甜菜制糖 1.液压翻车台: (1)翻板紧固平整,钢结构支撑梁牢固可靠; (2)支点铰接转动灵活,防护装置齐全牢靠; (3)液压系统密封良好,无漏油现象; (4)电器控制系统防护良好,接地牢固; (5)设备周边防护栏杆、安全标线完好、清晰。 2.甜菜皮带输送机: (1)输送带接头连接良好,无翻边现象;传动装置的防护措施齐全; (2)各支撑托辊轴承润滑良好;操作平台、防护栏焊接良好无严重变形腐蚀、裂纹等缺陷; (3)电气系统装置齐全,线路完整、良好,接地(0)线符合要求; (4)设备清洁,环境良好,无易燃物及杂物积存。 3.甜菜除土机: (1)运转平稳,输送甜菜均匀,符合设备能力要求; (2)机械传动部位防护装置齐全、可靠,链条与链轮啮合良好; (3)除土鼠笼等部件联接牢固,无严重变形腐蚀、裂纹断开等缺陷; (4)电气连接良好齐全,接地线符合要求。 4.甜菜除草机: (1)运转平稳,输送均匀,符合生产要求; (2)机械传动部位防护装置齐全、可靠,链条、钣链与链轮啮合良好; (3)耙齿、机架等部件联接牢固,无严重变形腐蚀、裂纹断开等缺陷; (4)电气连接良好齐全,接地线符合要求。 5.甜菜除石器: (1)转鼓运转灵活、平稳、可靠、无异常杂音; (2)机械传动部位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3)电气系统装置齐全、线路完整,接地(0)线符合要求; (4)润滑良好,无漏油现象; 6.甜菜扬送轮: (1)机械传动部位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2)启动和停止装置灵敏可靠; (3)通道、操作平台、结构合理,焊接牢固,无严重变形腐蚀、裂纹断开等缺陷; (4)各种信号装置与照明设施符合规定。 (5)轴承润滑系统良好,无渗漏,槽体无腐蚀。 7.甜菜提升机: (1)设备固定牢固,传动防护罩齐全; (2)箱体密封严密,无渗漏; (3)齿轮咬合良好运行平稳无异常杂音; (4)联轴器同心度调整符合说明书要求。 8.甜菜切丝机: (1)运转灵活、平稳、可靠、无异常杂音; (2)启动和停止装置灵敏可靠; (3)停车报警,正、反转灵敏; (4)轴承室密封严密,无渗漏; (5)电气系统装置齐全、线路完整,接地(0)线符合要求; 9.连续渗出器: (1)设备安装平稳、可靠、规范; (2)机械传动部位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3)渗出器槽体加热汽室焊接牢固,耐压达标; (4)机械传动部位防护装置齐全、可靠,链条与链轮啮合良好; (5)电气系统联锁保护装置齐全、线路完整,接地线符合要求; (6)通道、操作平台、结构合理,焊接牢固,无严重变形腐蚀、裂纹断开等缺陷; 10.板框压滤机: (1)板框的数量符合规定,排列次序符合要求,安装平整,密封面接触良好; (2)压紧轴或压紧螺杆应保持良好的润滑,禁止有异物; (3)压力表应定期校验,保证灵敏; (4)各管路畅通,无漏点; (5)拆下的板框,存放时应码放平整,防止挠曲变形。 11.压榨机: (1)压榨机油压在正常范围内; (2)各压榨辊轴瓦冷却水管路及阀门全部开闭正确、水流正常;各前后辊轴承调校螺杆卡板、拉杆螺栓、上下送辊底座定位螺栓及下送辊顶、拉杆螺栓坚固到位。 12.螺旋输送机: (1)设备固定牢固,传动护罩齐全; (2)电器控制系统防护良好,操作灵活; (3)螺旋叶运转无偏离现象; (4)轴承润滑系统良好,无渗漏,槽体无腐蚀。 13.燃烧炉: (1)炉排链条松紧要一致,炉排架子螺丝及炉排无脱落; (2)防止炉内结焦; (3)勤检查勤清灰; (4)安全联轴器弹簧无松动; (5)鼓风机振动小。 14.干燥机: (1)各轴承、变速箱油位正常,各部位螺栓坚固; (2)风机冷却水管畅通,阀门完好; (3)托轮与滚圈的接触面无变化。 15.颗粒机: (1)各联接螺栓坚固; (2)轴承变速箱油位正常; (3)紧急停机装置完好。 |
30 |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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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设备(二):甘蔗制糖 1、称蔗台、喂蔗台: (1)机械传动部位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2)启动和停止装置灵敏可靠; (3)通道、操作平台、结构合理,焊接牢固,无严重变形腐蚀、裂纹断开等缺陷; (4)各种信号装置与照明设施符合规定。 2.链板式输蔗机: (1)操作时要求蔗层均匀,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2)机械传动部位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3)通道、操作平台、梯台、防护栏杆结构合理、焊接牢固,无严重变形腐蚀、裂纹断开等缺陷; (4)输蔗机转动灵活,无滑动和卡轨现象; (5)设备润滑良好,电气连接良好齐全,接地线符合要求; (6)链板输蔗机运转时,人不准接触转动部位。 (7)启动、停止、倒车装置灵敏可靠。 3.撕解机: (1)转鼓运转灵活、平稳、可靠、无异常杂音; (2)机械传动部位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3)蔗刀完整、紧固、连接良好,符合技术要求; (4)电气系统装置齐全、线路完整,接地线符合要求; (5)润滑良好,无漏油现象,滑动轴承温升不高于 4.压榨机: (1)设备运转平稳,无振动、窜动、异常杂音;润滑系统油路、冷却水路畅通,无漏油、漏水现象,各部件轴承温升正常,滚动轴承不超过 (2)各梳与压榨辊齿纹啮合良好,无粘渣现象; (3)渗淋均匀,排汁良好,重吸现象少; (4)油压正常,顶辊保持正常灵活升降,入辘良好,无塞辘现象; (5)传动轴无变形,传动装置完整无损,齿轮啮合正常,联轴器底下应设立警示标记; (6)设备各部件坚固,无裂纹,无损伤;仪器仪表灵敏;各部调节灵活,安全防护装置、扶梯、走台等齐全可靠,且走台板应防滑。 5.中间输送机(耙齿式)及高位槽: (1)运转平稳,输送蔗料均匀,符合生产要求; (2)机械传动部位防护装置齐全、可靠,链条与链轮啮合良好; (3)耙齿、高位槽身等部件联接牢固,无严重变形腐蚀、裂纹断开等缺陷; (4)电气连接良好齐全,接地线符合要求。 6.混汁蔗屑清除设备(滚筒筛): (1)设备固定牢固,托轮、转鼓转动灵活以及各个阀门操作轻便可靠; (2)管道吊、支架牢固可靠,润滑良好,无漏油; (3)电器、控制系统运行良好,线路布置合理可靠,接地线符合要求; (4)传动系统的防护装置齐全牢靠。 7.中和器、硫熏器: (1)各部件内侧无严重腐蚀,无裂纹; (2)阀门连接良好,无泄漏,开启灵活; (3)设备固定牢靠、焊缝良好; (4)检测所用的药品和仪器摆放整齐,操作规范、符合技术要求,数据检测记录完整; (5)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整、可靠。 8.真空吸滤机: (1)传动平稳,齿轮啮合良好,转鼓、搅拌转动灵活; (2)抽汁罐、抽气器安装牢固,真空管路阀门调节灵活,无漏水、漏汁现象; (3)洗涤装置良好,泥汁槽体无严重腐蚀; (4)润滑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9.上浮器: (1)刮渣板行走平稳,无异常噪声、震动; (2)制泡机牢固无松动、防护罩安装防护到位、无泄漏现象; (3)管道吊、支架牢固可靠,阀门操作轻便可靠; (4)操作平台、防护栏杆等安全辅助设施齐全牢固、无明显变形、开焊裂纹、腐蚀等缺陷。 10. 蔗渣除髓机: (1)设备安装牢固,传动防护罩齐全; (2)传动齿轮,润滑良好,运转无异常噪音; (3)电气控制系统防护良好,操作灵活,接地线符合要求; (4)筛子、轴等主要零件无严重磨损,筛网正常,无破损; (5)运转平稳无蹩劲和超常规振动。 |
30 |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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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设备 饱充罐: (1)人孔与壳体密封良好,无泄漏;入汁、排汁管道防腐良好无生锈、腐蚀、无渗漏; (2)设备固定牢靠、无摇晃现象,操作平台结构合理,溢流装置完好; (3)各种阀门开启灵活,可靠; (4)检测所用的药品和仪器摆放整齐,操作规范、符合技术要求,数据检测记录完整; (5)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整、可靠。 |
5 |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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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灰窑: (1)窑体完好,无泄漏,护栏、安全设施齐全; (2)升降机构完好,钢丝绳断丝不准超过规定值; (3)测温仪表灵敏可靠、电器设备接地及防护罩应完好无损; (4)控制系统齐全有效,温度、风量、二氧化碳浓度达到要求; |
5 |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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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硫炉: (1)硫气管道安装合理,无泄漏现象; (2)工作时应随时检查硫磺燃烧是否正常,注意调节空气量和燃硫量,炉外不能出现明火; (3)冷却水应保持畅通; (4)燃硫间的排风装置良好; (5)操作人员严格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具。 (6)现场应配备SO2报警仪。 |
5 |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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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水池、循环水池、工业废水池: (1)水池四周要有防护栏杆或设施,应有警示牌; (2)有操作平台、栏杆、爬梯的水池,必须焊接牢固,无脱焊、变形、腐蚀和断开、裂纹等缺陷; (3)液位计、压力表、排污阀等附件齐全可靠、灵敏; (4)电气系统接地良好牢固,安全保护系统运转良好,控制系统开关完好。配套机电设备运转正常,润滑良好,无漏油现象,传动防护罩齐全; (5)安装在废水池上的电器仪表等要有防雷击的设施或措施; (6)要有预防人员失足落水的应急救援措施。 |
5 |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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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仓库: 1.物品存放区与墙距、梁距、柱距,以及物品之间应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 2.车行道、人行道宽度符合标准。 3.作业点和安全通道采光符合标准。 4.消防设施标识及防火安全标志准确、齐全。 5.按规定的数量和种类配备消防器材,且灵敏可靠。 6.照明灯具完好率100%。 |
10 |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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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配电系统: 1.各高、低压供电系统图注明变配电站位置、架空线路和地下电缆走向、坐标、编号及型号、规格、长度、杆型和敷设方式等。 2.应有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室、发电机室平面布置图;降压站、中央变电室、高压配电室及各分变电室和发电站的接地网络图。 3.应有主要电气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的绝缘强度、继电保护、接地电阻、安全工具的试验报告和测试数据。 4.位置不应在危险源的正上方或正下方,地势不应低洼,现场无漏雨、无积水。 5.变配电间门向外开,高压间门应向低压间开,相邻配电间门应双向开。门应为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材料制作的实体门。 6.门、窗、自然通风的孔洞都应采用金属网和建筑材料封闭,金属网孔应小于 7.油浸式变压器应设有100%变压器油量的储油池或排油设施。 8.加设遮栏、护板、箱闸,安全距离符合规定;遮拦高度不低于 9.高压配电室、电容器室、控制室应隔离,电缆通道用防火材料封堵。 10.保存完整规定存档期限内的工作票、操作票。 |
8 |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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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式低压电气线路: 1.线路布线安装应符合电气线路安装规程。 2.架空绝缘导线各种安全距离应符合要求。 3.线路保护装置齐全可靠,装有能满足线路通、断能力的开关、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等。 4.线路穿墙、楼板或地埋敷设时,都应穿管或采取其他保护;穿金属管时管口应装绝缘护套;室外埋设,上面应有保护层;电缆沟应有防火、排水设施。 5.地下线路应有清晰坐标或标志以及施工图。 |
8 |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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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照明箱(柜、板): 1.触电危险性大或作业环境差的生产车间、锅炉房等场所,应采用与环境相适应的防尘、防水、防爆等动力照明箱、柜。 2.符合电气设计安装规范要求,各类电气元件、仪表、开关和线路排列整齐,安装牢固,操作方便,内外无积尘、积水和杂物。 3.各种电气元件及线路接触良好,连接可靠,无严重发热、烧损或裸露带电体现象。 |
8 |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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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底座、传动装置、金属电线管、配电盘以及配电装置的金属构件、遮栏和电缆线的金属外包皮等,均应采用保护接地或接零。接零系统应有重复接地,对电气设备安全要求较高的场所,应在零线或设备接零处采用网络埋设的重复接地。低压电气设备非带电的金属外壳和电动工具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
8 |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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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线路: 1.有完备的临时电气线路审批制度和手续,其中应明确架设地点、用电容量、用电负责人、审批部门意见、准用日期等内容。 2.临时电气线路审批期限:一般场所使用不超过15天;建筑、安装工程按计划施工周期确定。 3.不得在易燃、易爆等危险作业场所架设临时电气线路。 4.必须按照电气线路安装规程进行布线。 5.必须装有总开关控制和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每一个分路应装设与负荷匹配的熔断器。 |
8 |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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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机: 1.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电焊机连接处的裸露接线板,应采取安全防护罩或防护板隔离,以防止人员或金属物体接触。 2.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保护,接地或接零装置连接良好,并定期检查。 3.严禁使用易燃易爆气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 4.每半年应对电焊机绝缘电阻检测一次,且记录完整。 5.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超过 6.电焊机二次线应连接紧固,无松动,接头不超过3个,长度不超过 7.电焊钳夹紧力好,绝缘良好,手柄隔热层完整,电焊钳与导线连接可靠。 8.严禁使用厂房金属结构、管道、轨道等作为焊接二次回路使用。 9.在有接地或接零装置的焊件上进行弧焊操作,或焊接与地面密切连接的焊件时,应特别注意避免电焊机和工件的双重接地。 10.电焊机应安放在通风、干燥、无碰撞、无剧烈震动、无高温、无易燃品存在的地方;在室外或特殊环境下使用,应采取防护措施保证其正常使用;使用场所应清洁,无严重粉尘。 |
4 |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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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电动工具: 1.手持电动工具根据使用的环境不同选择相应的绝缘等级。 2.手持电动工具至少每3个月进行一次绝缘电阻检测,且记录完整有效。 3.手持电动工具的防护罩、盖板及手柄应完好,无破损,无变形,不松动。 4.电源线中间不允许有接头和破损。 5.不得跨越通道使用。 |
4 |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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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线: 1.应有全厂管网平面布置图,标记完整,位置准确,管网设计、安装、验收技术资料齐全。 2.不同介质的管线,应按照《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的规定涂上不同的颜色,并注明介质名称和流向。 3.埋地管道敷层完整无破损,架空管道支架牢固合理,无腐蚀、无泄漏,设置限高警示,有隔热措施。 |
4 |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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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场所应划出人员行走的安全路线,其宽度一般不小于 下列工作场所应设置应急照明:主要通道及主要出入口、通道楼梯、变配电室、中控室。 |
4 |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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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裸露的转动或快速移动部分,应设有结构可靠的安全防护罩、防护栏杆或防护挡板。 |
4 |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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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特种设备管理 |
建立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或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等)的管理制度。 |
5 |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与有关规定不符的,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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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登记、建档、使用、维护保养和每月自检,按期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定期检验。 |
10 |
未进行检验的,不得分;档案资料不全的(含生产、安装、验收、登记、使用、维护等),每台套扣1分;使用无资质厂家生产的,每台套扣2分;未经检验合格或检验不合格就使用的,每台套扣2分;检验周期超过规定时间的,每台套扣2分。本考评内容已经扣分的,后面4个考评内容中相同情况不再重复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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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等设备(包括空气压缩机、气泵、储气罐等): 1.应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注册证件、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年检报告等。 2.本体、接口、焊接接头等部位无裂纹、变形、过热、泄漏、腐蚀现象等缺陷。 3.相邻管件或构件无异常振动、响声或相互磨擦等现象。 4.压力表指示灵敏,刻度清晰,安全阀每年检验一次,记录齐全,且铅封完整,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5.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压缩空气、循环水、润滑油等管路,应安装压力表,储气罐应安装安全阀,各种阀门应采用不同颜色和不同几何形状的标志,还应有表明开、闭状态的标志。 |
7 |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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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气瓶: 1.对购入气瓶入库和发放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气瓶类型、编号、检验周期、外观检查、入出库日期、领用单位、管理责任人。 2.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常用气瓶的检验周期为:一般气瓶(氧气、乙炔)每3年检验一次。惰性气体(氮气)每5年检验一次。超过30年的应按报废处理。 3.外观无机械性损伤及严重腐蚀,表面漆色、字样和色环标记正确、明显;瓶阀、瓶帽、防震圈等安全附件齐全、完好。 4.气瓶立放时应有可靠的防倾倒装置或措施;瓶内气体不得用尽,按规定留有剩余重量。 5.氧气瓶、乙炔气瓶应分库存放,并存放在气瓶专用库中,库房应符合建筑防火规范。 6.同一作业点气瓶放置不超过5瓶;若超过5瓶,但不超过20瓶应有防火防爆措施;超过20瓶以上,应设置二级瓶库。 7.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气瓶与明火距离应大于 8.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有防止阳光直射措施,通风良好,保持干燥。 9.空、实瓶应分开放置,保持 |
7 |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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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设备(吊机、吊车、吊具等): 1.吊车应设有下列安全装置并正常使用: (1)吊车之间防碰撞装置。 (2)大、小行车端头缓冲以及防冲撞装置。 (3)过载保护装置。 (4)主、副卷扬限位、报警装置。 (5)登吊车信号装置及门联锁装置。 (6)露天作业的防风装置。 (7)电动警报器或大型电铃以及警报指示灯。 2.吊车应装有能从地面辨别额定荷重的标识,不应超负荷作业。 3.吊运物行走的安全路线,不应跨越有人操作的固定岗位或经常有人停留的场所,且不应随意越过主体设备。 4.与机动车辆通道相交的轨道区域,应有必要的安全措施。 5.起重机械应定期检验,在检验周期内使用,合格的检验报告,要长期完整保存。 6.应有吊索具管理制度,车间有吊索具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集中存放地点,存放点有选用规格与对应载荷的标牌,有专人管理和保养。 7.普通麻绳和白棕绳只能用于轻质物件捆绑和吊运,有断股、割伤、磨损严重的应报废。 8.钢丝绳编接长度应大于15倍绳直径,且不小于 9.链条有裂纹、塑性变形、伸长达原长度的5%或下链环直径磨损达原直径的10%时应报废。 10.报废吊索具不得在现场存放或使用。 |
7 |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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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1.安装厂内机动车辆牌照并粘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2.技术资料和档案、台账齐全,无遗漏。 3.进行日常检查、保养和维护,保证正常的安全状态。 4.每年检验一次,检验数据齐全有效。 |
4 |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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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新设备设施验收及旧设备设施拆除、报废 |
建立新设备设施验收和旧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的管理制度。 |
5 |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缺少内容或操作性差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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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对新设备设施进行验收,确保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 |
5 |
未进行验收的(含其安全设备设施),每项扣1分;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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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进行报废或拆除。 |
5 |
未按规定进行报废或拆除的,不得分;涉及到危险物品的生产设备设施的拆除,无危险物品处置方案的,不得分;未执行作业许可的,扣1分;未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的,扣1分;资料保存不完整的,每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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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230 |
得分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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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作业安全 |
7.1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生产过程控制”一款中,增加以下内容: 5.要针对生产期临时招收人员多、连续作业时间长、设备抢修时间紧,检修期危险作业多的生产特点,制定出相应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其他内容与《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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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170 |
得分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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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隐患排查和治理 |
参见《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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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100 |
得分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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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危险源监控 |
参见《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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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40 |
得分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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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职业健康 |
10.1职业健康管理 |
存在粉尘、有害物质、噪声、高温、低温等职业危害因素的场所和岗位应按规定进行专门管理和控制。 |
5 |
未确定有关场所和岗位的,不得分;未进行专门管理和控制的,不得分;管理和控制不到位的,每一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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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封闭性的放射源,应根据剂量强度、照射时间以及照射源距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具有辐射作业场所的生产过程应根据危害性质配置必要的监测仪表。维护和检修放射线、放射性同位素仪器和设备的人员应配备个人专用防护器具。 |
5 |
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的,扣2分;未根据危害性质配置必要的监测仪表的,扣1分;维护和检修放射线、放射性同位素仪器和设备的人员未配备个人专用防护器具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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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目,参见《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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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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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80 |
得分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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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应急救援 |
参见《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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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70 |
得分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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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
参见《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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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20 |
得分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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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
参见《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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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40 |
得分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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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1000 |
得分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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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
序号 |
一级要素 |
二级要素 |
企业达标标准 |
扣分说明 |
扣分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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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碳排放量在线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