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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ll text】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废止《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修订稿)》及《关于优化调整〈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修订稿)〉的通知》的通知
东环〔2025〕73号
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文件的管理,维护法制统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决定予以废止《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修订稿)》(东环〔2018〕295号)及《关于优化调整〈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修订稿)〉的通知》(东环〔2020〕113号)。被废止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13日
企业碳排放量在线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