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 简体中文 【法规标题】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2024年发布)
【发布部门】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字号】 【适用区域】杭州市
【发布时间】 2024-10-23 【生效时间】 【关键词】 健康,其它健康管理
【有效性】 有效 【更替信息】 添加至法规服务

【全文】

关于征求《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 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检查行为,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优化营商环境,我委起草了《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112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我委,并请您留下联系信息,以便进一步沟通。

人:李军,联系电话:85255336

电子邮件:hzwsjfgc@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D1709室。

附件:1.《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

附件:2.《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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