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 简体中文 【法规标题】 长沙市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2024年发布)
【发布部门】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文字号】 【适用区域】长沙市
【发布时间】 2024-02-23 【生效时间】 2024-02-23 【关键词】 环境,环保管理,清洁生产
【有效性】 有效 【更替信息】 添加至法规服务

【全文】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

湘江新区科创产业局,各区县(市)工信局,各工业园区经发(产业)局,有关企业,有关咨询服务机构:

根据市工信局《关于征集2024年度全市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名单的通知》《湖南省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规程》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度全市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核计划名单

经企业申报,辖区工信主管部门初审推荐,我局复核,144家企业纳入2024年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附件1)。

二、审核工作安排

(一)列入审核计划企业应于2月底前启动审核工作,于522日前完成审核,并将《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报送辖区工信主管部门(电子版、纸质版)。

(二)610日前,辖区工信主管部门须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专家评审、现场验收,并正式行文将审核工作总结和《2024年度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绩效表》汇总表报我局节能处(附件2,可编辑Excel电子版和加盖公章PDF版发送邮箱csgx830@126.comcsgx8302024@126.com)。

三、审核有关要求

(一)按照省工信厅《2024年全省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湘工信节能〔202425号)相关要求,建议同一法人的咨询服务机构同一年度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审核总计企业数原则上不超过15家为宜。

(二)辖区工信主管部门落实属地责任,督导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审核工作的监督管理,企业和咨询服务机构对审核报告内容和结果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经查实审核过程存在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问题的审核机构,下年度将不予采信其在长沙市行政区域所出具的审核报告。

(三)省工信厅将组织对各市州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抽查,并纳入绩效考核成绩;市工信局也将组织专家对审核过程、评审验收环节等开展检查抽查。

特此通知。

联系人:徐湘乾 郑志荣  电话:88666015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123

附件:1. 2024年度全市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 .xlsx

2. 2024年度全市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绩效表 .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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