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 简体中文 【法规标题】 山东省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政策解读(2023年发布)
【发布部门】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发文字号】 【适用区域】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1-19 【生效时间】 【关键词】 环境,环境许可及管理,其它环境许可及管理
【有效性】 有效 【更替信息】 添加至法规服务

【全文】

《山东省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国家重大战略,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前期,生态环境部、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联合印发《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为打响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制定了具体方案。为贯彻国家《行动方案》,对照我省落实黄河国家重大战略、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相关部署要求,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研究起草了《山东省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二、总体考虑

《行动计划》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行动方案》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山东省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的范围、指标和任务。

一是在攻坚范围上覆盖全省。《行动方案》涉及我省的攻坚范围是“一干(黄河干流)、一支(大汶河支流)、一湖(东平湖)”。在《行动方案》基础上,《行动计划》进一步拓展攻坚范围,明确为:以黄河干流、主要支流(大汶河)及重要湖库(东平湖)等国家攻坚区域为核心,以济南、淄博、东营、济宁、泰安、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黄河沿线9市辖区范围为重点,覆盖全省16市。

二是在攻坚指标上突出重点。《行动计划》在明确到2025年全省各项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全面达到“十四五”规划要求基础上,按照国家《行动方案》要求,重点针对沿黄9市明确了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地表水劣Ⅴ类水体、饮用水水源水质、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森林覆盖率、水土保持率、造林绿化、沙化土地综合治理8项约束性攻坚指标,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3项大气攻坚指标。

三是在攻坚任务上逐一落实。对《行动方案》中明确的攻坚任务,除不涉及我省的以外,其余逐条落实,一一制定具体攻坚措施。同时,考虑我省是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区域和黄河流域唯一河海交汇区,我们坚持问题导向,聚焦PM2.5、总氮等突出问题,增加“系统推进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行动”1项攻坚行动和“河口海湾污染防治”1项攻坚任务。

三、框架内容

《行动计划》共分为3大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我省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行动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攻坚范围。

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在逐一落实《行动方案》中实施河湖生态保护治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城镇环境治理设施补短板、农业农村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5大攻坚行动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增加系统推进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行动,细化攻坚任务,共制定6大攻坚行动,24项攻坚任务,79条具体攻坚措施,并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落实。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支撑、严格监督管理等3方面明确具体要求,形成攻坚行动保障体系,切实推进各项攻坚任务落地见效。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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