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 简体中文 【法规标题】 河北省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目录(第一批)(2022年发布)
【发布部门】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冀建节科函[2022]134号 【适用区域】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9-24 【生效时间】 2022-09-24 【关键词】 环境,废弃物管理,建筑垃圾
【有效性】 有效 【更替信息】 添加至法规服务

【全文】

关于发布《河北省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冀建节科函[2022]134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石家庄市园林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若干政策措施》(冀政办字〔2022〕12号)要求,为推广应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进一步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我厅组织编制了《河北省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目录(第一批)》,现予发布,方便有关部门和单位查阅使用。

附件:河北省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目录(第一批)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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