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 简体中文 【法规标题】 广西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清单(2022版)(征求意见稿)(2022年发布)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适用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9-21 【生效时间】 【关键词】 其它类别
【有效性】 有效 【更替信息】 添加至法规服务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 《广西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清单(2022版)》 意见的通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深化包容审慎监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广西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清单(2022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将意见邮寄至: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1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政策法规处),邮政编码:530028,并在信封上标注“三张清单公开征求意见”字样;或以电子邮件发送至:gxamrfgc@163.com。反馈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1023日。

附件:广西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清单(2022版)(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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