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 简体中文 【法规标题】 连云港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实施方案(2021年发布)
【发布部门】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文字号】 连安办[2021]103号 【适用区域】连云港市
【发布时间】 2021-09-23 【生效时间】 2021-09-23 【关键词】 安全,安全许可及管理
【有效性】 有效 【更替信息】 添加至法规服务

【全文】

连云港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实施方案

连安办[2021]103号

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连云港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3日

连云港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实施方案

2021年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苏政传发〔2021〕204号),就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全生产法》)提出明确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通知精神,扎实做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为法律施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执法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为引领,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着力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准确把握安全生产法律中党的宗旨使命的政治内涵,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靠法治力量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依法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压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统筹好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强化全社会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提升安全生产依法监管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平稳向好,为加快实现连云港在新时代“后发先至”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2年10月。

四、重点工作

学习宣贯要突出新《安全生产法》在贯彻新思想、新理念,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新问题、新风险的防范应对,以及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等方面的重点内容。

(一)分级分类开展学习教育。落实领导带头学,将新《安全生产法》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各级党校主体班次重要学习内容,安排专题学习。采取举办培训班、讲座、座谈讨论会等方式,开展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的培训,领会立法宗旨,熟悉条款内容,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各地各主管部门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要全面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促进全员知晓法律明确规定的权利义务,全方位普及推广法律知识,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二)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纳入“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专题宣讲内容,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和企业一线进行宣讲。要把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作为安全宣传“五进”的重要内容,推动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要将安全生产普法宣传纳入“八五”普法重点内容,创新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积极组织知识竞赛、主题演讲、专题宣讲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要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全面普及法律知识,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法治意识。

(三)落实风险隐患管控措施。要根据辖区、行业领域实际,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结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业企业风险报告、危化品使用专项治理、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夯实基层基础,补齐短板弱项,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加大安全要素投入,提升智能化、信息化、标准化管理水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有效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要求。

(四)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新《安全生产法》运用,抓紧对有关条款进行全面梳理,及时调整规范自由裁量基准,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规范,严格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做到规范执法、精准执法,确保法律有效实施。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相互配合、信息共享、资源共用,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要建立完善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惩戒机制,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通报公开,对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要及时公布一批违反新《安全生产法》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应。

(五)及时修订配套制度。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新《安全生产法》,依法全面梳理、调整本行业领域涉及安全生产的规划建设、行政审批、执法监管等全链条规范性制度标准,完善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要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内生机制。要及时调整完善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切实将“三管三必须”进行细化实化,对监管责任不清的,按照“业务相近”原则予以明确监管责任。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新修改内容的任务分工(附后),及时对接省级部门推进情况,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确保落实到位。

(六)落实行刑衔接和公益诉讼有关工作。新《安全生产法》增加了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和涉嫌刑事犯罪的违法情形,特别是对接《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了危险作业的刑事责任。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完善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过程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畅通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协作机制,推动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作、联动推进的格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安排组织。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新《安全生产法》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宣贯方案,保障经费投入,结合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宣传工作,组织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确保宣贯工作与整体工作统筹协调推进。

(二)创新方式,丰富活动载体。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动员,迅速行动,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采取多种方法途径,探索创新宣贯模式和方法,将新颖快捷的新媒体宣传方式与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结合起来,使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更加贴近企业、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在全市范围内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为新《安全生产法》的施行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加强督促指导,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不断提升安全法治意识,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适时组织抽查,将学习宣传贯彻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促进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新修改内容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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