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 繁体中文-台湾 【法规标题】 臺南市城西垃圾衛生掩埋場鄰近農漁業補償金發放要點(2016年發佈)
【发布部门】 臺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府環廢字第1050757933A號令修正 【适用区域】中国台湾
【发布时间】 中華民國 105-07-20 【生效时间】 中華民國 105-07-20 【关键词】 环境,废弃物管理
【有效性】 有效 【更替信息】 添加至法规服务

【全文】

臺南市城西垃圾衛生掩埋場鄰近農漁業補償金發放要點(2016年發佈)

一、本府環境保護局為提供推動垃圾處理,確保臺南市城西垃圾衛生掩埋 場(以下簡稱掩埋場)順利營運,對鄰近受影響範圍內之魚塭及農地 提供補償,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補償對象以鄰近掩埋場之受影響範圍內漁塭及農地之所有權人 、管理人、租賃人或實際使用人為限,其補償優先順序如下: (一)實際使用人。 (二)租賃人。 (三)管理人。 (四)所有權人。
三、本要點補償範圍(如附表一)及每年補償金之計算方式(如附表二) 。
四、申請補償者,應檢具附表三之申請文件於每年十月三十一日前,向本 府環境保護局提出,逾期不予補償;申請文件有欠缺時,經通知限期 七日內補正,屆期未補正者,駁回其申請。
五、本府環境保護局對於申請文件內容有疑義時,得派員攜帶證明文件至 現場進行查核確認,申請人或委託人應配合辦理。
六、申請文件經本府環就保護局審查通過後,補償金之發放將統一以匯款 方式提撥至申請人之金融帳戶。如遇當年度預算審核延遲時,按實際 預算審核通過時程辦理撥付作業。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验证码
换一张
还没有一点通登录账号?立即注册试用
用户名 姓名 验证码0
当前密码* 公司
新密码* 电话
确认密码* 邮箱
确认修改
以上邮箱未通过验证,请点击 邮箱验证予以验证。
用户名   
姓名
验证码
换一张
发送密码
风险管理一点通温馨提示,由于您目前正在使用的账号为试用账号,仅能查看部分国家级法规,
如需查看全部国家及省、市级法规,请升级为正式账号。
如需升级账号,请拨打400-602-2562电话问询。
REDC 碳盘查系统

企业碳排放量在线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