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2-2562

【法规标题】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发布)
【发布部门】邢台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邢政办字[2024]11号 【适用区域】邢台市
【发布时间】 2024-03-30 【生效时间】 2024-03-30 【关键词】 环境,废气管理,环保管理,环境应急
【最新修订发布时间】 【最新修订生效时间】 添加至法规清单
【有效性】 有效 【更替信息】 取代了 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发布)
--- false ----     

【全文】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邢政办字[2024]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开区、市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9年11月28日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邢政办字〔2019〕26号)同时废止。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30日

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完善邢台市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精准开展绩效评级,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加强区域应急联动,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邢台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

......

浏览法规全文请登录。还没有一点通账号?立即注册体验15天的免费试用。
取代了 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发布)
欢迎来到“我的标准文件服务”!
非常抱歉,本网站不提供标准全文下载功能,如有需要请购买正版标准,谢谢!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验证码
换一张
还没有一点通登录账号?立即注册试用
用户名 姓名 验证码0
当前密码* 公司
新密码* 电话
确认密码* 邮箱
确认修改
以上邮箱未通过验证,请点击邮箱验证予以验证。
用户名
姓名
验证码
换一张
发送密码
风险管理一点通温馨提示,由于您目前正在使用的账号为试用账号,仅能查看部分国家级法规,
如需查看全部国家及省、市级法规,请升级为正式账号。
如需升级账号,请拨打400-602-2562电话问询。
REDC 碳盘查系统

企业碳排放量在线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