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2-2562

【法规标题】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文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8号 【适用区域】全国适用
【发布时间】 2018-03-19 【生效时间】 2018-03-19 【关键词】 环境,水及废水管理,排水管理,生态保护,资源管理
【最新修订发布时间】 【最新修订生效时间】 添加至法规清单
【有效性】 有效 【更替信息】 取代了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下载     

【全文】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

备注:国家尚未公布2018年修订后的正式版本,此版本是一点通团队依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98号)编辑而成,仅供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和减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维护海洋生态平衡,保护海洋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从事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防治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海洋工程,是指以开发、利用、保护、恢复海洋资源为目的,并且工程主体位于海岸线向海一侧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具体包括:

(一)围填海、海上堤坝工程;

(二)人工岛、海上和海底物资储藏设施、跨海桥梁、海底隧道工程;

(三)海底管道、海底电(光)缆工程;

(四)海洋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及其附属工程;

(五)海上潮汐电站、波浪电站、温差电站等海洋能源开发利

......

浏览法规全文请登录。还没有一点通账号?立即注册体验15天的免费试用。
取代了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欢迎来到“我的标准文件服务”!
非常抱歉,本网站不提供标准全文下载功能,如有需要请购买正版标准,谢谢!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验证码
换一张
还没有一点通登录账号?立即注册试用
用户名 姓名 验证码0
当前密码* 公司
新密码* 电话
确认密码* 邮箱
确认修改
以上邮箱未通过验证,请点击邮箱验证予以验证。
用户名
姓名
验证码
换一张
发送密码
风险管理一点通温馨提示,由于您目前正在使用的账号为试用账号,仅能查看部分国家级法规,
如需查看全部国家及省、市级法规,请升级为正式账号。
如需升级账号,请拨打400-602-2562电话问询。
REDC 碳盘查系统

企业碳排放量在线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