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2-2562

【法规标题】船舶引航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
【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 【发文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5号 【适用区域】全国适用
【发布时间】 2021-09-01 【生效时间】 2021-09-01 【关键词】 安全,运输安全,内河,海上
【最新修订发布时间】 【最新修订生效时间】 添加至法规清单
【有效性】 有效 【更替信息】 取代了 船舶引航管理规定(2001年发布)
下载     

【全文】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船舶引航管理规定》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5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船舶引航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21年8月25日经第2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

部长 李小鹏

2021年9月1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船舶引航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船舶引航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1年第10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九条修改为:“下列船舶在交通运输部划定的海上引航区内航行、停泊或者移泊的,应当向引航机构申请引航:

(一)外国籍船舶,但交通运输部经报国务院批准后规定可以免除的除外;

(二)核动力船舶、载运放射性物质的船舶、10万总吨及以上油轮;

(三)可能危及港口安全的散装液化气船、散装危险化学品船;

(四)长、宽以及吃水或者水面以上高度接近相应航道通航条件限值的船舶。

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船舶的具体标准,由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根据港口、航道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十

......

浏览法规全文请登录。还没有一点通账号?立即注册体验15天的免费试用。
取代了 船舶引航管理规定(2001年发布)
欢迎来到“我的标准文件服务”!
非常抱歉,本网站不提供标准全文下载功能,如有需要请购买正版标准,谢谢!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验证码
换一张
还没有一点通登录账号?立即注册试用
用户名 姓名 验证码0
当前密码* 公司
新密码* 电话
确认密码* 邮箱
确认修改
以上邮箱未通过验证,请点击邮箱验证予以验证。
用户名
姓名
验证码
换一张
发送密码
风险管理一点通温馨提示,由于您目前正在使用的账号为试用账号,仅能查看部分国家级法规,
如需查看全部国家及省、市级法规,请升级为正式账号。
如需升级账号,请拨打400-602-2562电话问询。
REDC 碳盘查系统

企业碳排放量在线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