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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标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强煤尘防治工作防范煤尘爆炸事故的紧急通知(2014年发布)
【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 【发文字号】 安监总煤装〔2014〕85号 【适用区域】全国适用
【发布时间】 2014-08-08 【生效时间】 2014-08-08 【关键词】 防爆安全
【最新修订发布时间】 【最新修订生效时间】 添加至法规清单
【有效性】 无效 【更替信息】 被 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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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强煤尘防治工作防范煤尘爆炸事故的紧急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强煤尘防治工作防范煤尘爆炸事故的紧急通知

安监总煤装〔2014〕85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我国煤矿历史上曾多次发生重特大煤尘爆炸事故和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目前,煤尘爆炸仍然是我国煤矿安全的主要威胁之一,必须保持高度警觉。按照“把别人的事故当作自己的事故对待,把历史上的事故当作今天的事故对待”的要求,为深刻吸取江苏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粉尘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坚决防范和遏制煤尘爆炸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煤尘防治工作

煤尘爆炸威力大、波及范围广,极易造成群死群伤。1942年4月26日,本溪湖煤矿柳塘沟井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造成1549人死亡。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的25起一次死亡百人以上煤矿事故中,就有13起是煤尘爆炸事故和瓦斯煤尘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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