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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标题】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问答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字号】 【适用区域】全国适用
【发布时间】 2011-03-21 【生效时间】 【关键词】 食品安全,质量,食品行业,食品、食品添加剂,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制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食品添加剂,其他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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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问答(一)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问答(一) 目录:

一、通则、综合

二、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

三、酱油、醋、味精、糖

四、肉制品

五、乳制品

六、饮料

七、方便面、饼干

八、罐头

九、冷冻饮品

十、速冻面米

十一、膨化食品

 

一、通则、综合

1、企业采用快速方法测定的申请材料中,可否仅仅写出快速测定的仪器,如大米生产企业,写快速水分测定仪,不写分析天平和烘箱?

答:企业使用快速方法进行出厂检验的,列出其方法使用的仪器设备即可;可以不列细则中相应的仪器设备。

2、发证范围交叉的产品。企业申报应有自主选择权,不能强制要求按主导产品申报。

答:为加强统一管理,要按主导产品来确定。

3、7月1日以后市场销售的生产日期是7月1日以前的“十类”产品是否列入查处范围。

答:2005年7月1日后市场上销售的生产日期为7月1日以前的10类合格产品,不纳入无证查处的范围,可以不加贴qs标志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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