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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关于印发《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环固体[2023]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现将《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
;;;生态环境部
;;;发展改革委
;;;2023年5月8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北京、辽宁、江苏、湖北、广东、四川、陕西省(市)人民政府,沈阳、南京、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市人民政府,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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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碳排放量在线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