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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关于进一步巩固成果提高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防控和救治能力的通知
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实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目标,针对复工复产逐步推进、疫情境外输入压力不断增大、离汉离鄂通道管控措施解除,以及无症状感染者存在一定传播风险的情况,现就医疗机构进一步提高新冠肺炎防控和救治能力提出以下要求:
一、完善门急诊预检分诊管理
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做好患者的分诊分流和风险管控。在门急诊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指派有专业能力和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或相关专业的医师,充实预检分诊力量。对就诊患者要查看健康码,要求佩戴口罩,并重点询问是否存在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症状体征,以及是否与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等流行病学史,对患者进行体温测量。将发热患者及高度怀疑新冠肺炎患者规范转移到发热门诊就诊。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预约诊疗工作,开展先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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