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2-2562

【法规标题】高岭土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 指标要求(试行)(征求意见稿)(2012年发布)
【发布部门】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国土资厅函〔2012〕1226号 【适用区域】全国适用
【发布时间】 2012-11-27 【生效时间】 【关键词】 资源管理
【最新修订发布时间】 【最新修订生效时间】 添加至法规清单
【有效性】 有效 【更替信息】
下载     

【全文】

高岭土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要求(试行)》(征求意见稿)

 

 

高岭土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是高岭土矿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等三项指标,是评价高岭土矿山企业开发利用高岭土矿产资源效果的主要指标。经研究,其指标要求如下。

 

一、“三率”指标要求

 

(一)开采回采率。

 

1.地下开采。

 

地下开采的矿山企业不低于75%。

 

2.露天开采。

 

露天开采的矿山企业不低于85%。

 

(二)选矿回收率。

 

不低于85%。

 

(三)综合利用率。

 

矿山企业开发利用高岭土矿时,鼓励综合利用与其共伴生的石英、长石、伊利石及黄铁矿等有用组分。尾矿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8%。

 

二、监督管理

 

(一)本指标要求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高岭土企业合理开发利用矿产矿产资源的重要依据。

 

(二)本指标要求是编制和审查高岭土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设计的依据。新建或改扩建的高岭土矿山企业的“三

......

浏览法规全文请登录。还没有一点通账号?立即注册体验15天的免费试用。
${replaceHistoryAll}
欢迎来到“我的标准文件服务”!
非常抱歉,本网站不提供标准全文下载功能,如有需要请购买正版标准,谢谢!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验证码
换一张
还没有一点通登录账号?立即注册试用
用户名 姓名 验证码0
当前密码* 公司
新密码* 电话
确认密码* 邮箱
确认修改
以上邮箱未通过验证,请点击邮箱验证予以验证。
用户名
姓名
验证码
换一张
发送密码
风险管理一点通温馨提示,由于您目前正在使用的账号为试用账号,仅能查看部分国家级法规,
如需查看全部国家及省、市级法规,请升级为正式账号。
如需升级账号,请拨打400-602-2562电话问询。
REDC 碳盘查系统

企业碳排放量在线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