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2-2562

【法规标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解读(2013年发布)
【发布部门】哈尔滨市环保局 【发文字号】 【适用区域】全国适用
【发布时间】 2013-09-30 【生效时间】 【关键词】 环境应急
【最新修订发布时间】 【最新修订生效时间】 添加至法规清单
【有效性】 有效 【更替信息】
下载     

【全文】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解读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解读

    今年年初在江苏太浦河发生的二氯甲烷超标事件,经过调查确认是由于苏州市吴江区一家使用二氯甲烷为原料的化工企业违法排污所致。事件发生后,吴江区环保局采取应急措施,并委托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对事件进行环境污染损害评估。经过评估,这次事件造成损失总计157.86万元。

    类似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是近几年才开始的,还存在着依据不足、规范性较差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在总结之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环境保护部于8月2日印发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背景:实现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

    当前,我国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根本改变,一些地区污染排放严重超过环境容量,环境安全保障压力持续加大,突发环境事件高发频发,造成巨大损失。按照国务院关于实行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的总体部署,环境保护部将全过程管理主线贯穿环境应急管理始终,高度重视突发环境事件污染

......

浏览法规全文请登录。还没有一点通账号?立即注册体验15天的免费试用。
${replaceHistoryAll}
欢迎来到“我的标准文件服务”!
非常抱歉,本网站不提供标准全文下载功能,如有需要请购买正版标准,谢谢!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验证码
换一张
还没有一点通登录账号?立即注册试用
用户名 姓名 验证码0
当前密码* 公司
新密码* 电话
确认密码* 邮箱
确认修改
以上邮箱未通过验证,请点击邮箱验证予以验证。
用户名
姓名
验证码
换一张
发送密码
风险管理一点通温馨提示,由于您目前正在使用的账号为试用账号,仅能查看部分国家级法规,
如需查看全部国家及省、市级法规,请升级为正式账号。
如需升级账号,请拨打400-602-2562电话问询。
REDC 碳盘查系统

企业碳排放量在线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