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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关于启用江苏灌河口临时性海洋倾倒区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为满足有关海域疏浚物的倾倒需求,即日起设立江苏灌河口临时性海洋倾倒区,具体信息如下:
;;;江苏灌河口临时性海洋倾倒区是以119°59′51.6″e,34°32′02.2″n;119°59′31.2″e,34°31′43.7″n;120°00′11.9″e,34°31′10.0″n;120°00′34.2″e,34°31′28.4″n四点围成的矩形区域,面积1.2平方公里,用于处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疏浚物。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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