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997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1997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公布;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洪水,防御、减轻洪涝灾害,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 防洪工作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第三条 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
企业碳排放量在线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