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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标题】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2021年发布)
【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字号】 工信部联节[2021]114号 【适用区域】全国适用
【发布时间】 2021-08-19 【生效时间】 2021-09-18 【关键词】 能源,新能源,质量,汽车行业,电动汽车
【最新修订发布时间】 【最新修订生效时间】 添加至法规清单
【有效性】 有效 【更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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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工信部联节[2021]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保障梯次利用电池产品的质量,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1年8月19日

(联系电话:010-68205360)

附件: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保障梯次利用电池产品(以下简称梯次产品)的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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