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号
《民用航空导航设备开放与运行管理规定》已于2021年2月24日经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 李小鹏
2021年3月1日
民用航空导航设备开放与运行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民用航空导航设备的运行管理,保障飞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民用航空导航设备的开放与运行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民用航空导航设备(以下简称导航设备),是指与民用航空飞行活动密切相关的,为航空器运行提供定位与导航服务的仪表着陆系统(包含航向信标、下滑信标)、全向信标、测距仪、无方向信标、指点信标、卫星导航增强系统地面设备等地面无线电设备。导航设备分为运输航空导航设备和通用航空导航设备。
运输航空导航设备,是指提供进近着陆的运输机场(包括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导航设备和提供航路、航线使用的导航设备
......
企业碳排放量在线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