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2-2562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订)
【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文字号】 【适用区域】全国适用
【发布时间】 2016-07-02 【生效时间】 2016-07-02 【关键词】 环境,水及废水管理,取水用水管理,生态保护,资源管理
【最新修订发布时间】 【最新修订生效时间】 添加至法规清单
【有效性】 有效 【更替信息】 取代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发布)
下载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02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 2002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公布 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三条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第四条 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

......

浏览法规全文请登录。还没有一点通账号?立即注册体验15天的免费试用。
取代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发布)
欢迎来到“我的标准文件服务”!
非常抱歉,本网站不提供标准全文下载功能,如有需要请购买正版标准,谢谢!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验证码
换一张
还没有一点通登录账号?立即注册试用
用户名 姓名 验证码0
当前密码* 公司
新密码* 电话
确认密码* 邮箱
确认修改
以上邮箱未通过验证,请点击邮箱验证予以验证。
用户名
姓名
验证码
换一张
发送密码
风险管理一点通温馨提示,由于您目前正在使用的账号为试用账号,仅能查看部分国家级法规,
如需查看全部国家及省、市级法规,请升级为正式账号。
如需升级账号,请拨打400-602-2562电话问询。
REDC 碳盘查系统

企业碳排放量在线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