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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标题】核电厂操纵人员培训和再培训大纲编制规范(2022年发布)
【发布部门】国家能源局 【发文字号】 国能发核电规[2022]60号 【适用区域】全国适用
【发布时间】 2022-06-30 【生效时间】 2023-01-01 【关键词】 安全,劳动保护,培训与资格管理
【最新修订发布时间】 【最新修订生效时间】 添加至法规清单
【有效性】 有效 【更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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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核电厂操纵人员培训和再培训大纲编制规范》的通知

国能发核电规〔2022〕60号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核电厂操纵人员培训工作,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民用核设施操作人员资格管理规定》《核电厂操纵人员培训与执照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核电厂操纵人员培训和再培训大纲编制规范》,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能源局

2022年6月30日

核电厂操纵人员培训和再培训大纲编制规范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核电厂操纵人员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民用核设施操作人员资格管理规定》《核电厂操纵人员培训与执照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核电厂操纵人员培训和再培训大纲》(以下简称培训大纲)编制和实施工作,包括为获取《操纵员执照》和《高级操纵员执照》资格所必须接受的培训,以及获取执照后进行的再培训等。其他类型民用核动力厂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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