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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标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2018年发布)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文字号】 国办发[2018]95号 【适用区域】全国适用
【发布时间】 2018-09-24 【生效时间】 2018-09-24 【关键词】 环境,生物环境
【最新修订发布时间】 【最新修订生效时间】 添加至法规清单
【有效性】 有效 【更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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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8〕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多年来,受拦河筑坝、水域污染、过度捕捞、航道整治、岸坡硬化、挖砂采石等人类活动影响,长江生物多样性持续下降,水生生物保护形势严峻,水域生态修复任务艰巨。为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强化完善保护修复措施,全面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把“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树立红线思维,留足生态空间。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根据水生生物保护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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