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2-2562

【法规标题】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工作的通知(2008年发布)
【发布部门】浙江省环保厅 【发文字号】 浙环发〔2008〕57号 【适用区域】全国适用
【发布时间】 2008-09-26 【生效时间】 2008-09-26 【关键词】 环保验收
【最新修订发布时间】 【最新修订生效时间】 添加至法规清单
【有效性】 无效 【更替信息】 被 取代
下载     

【全文】

2014年11月26日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发布的《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工作的通知》废止。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工作的通知

 浙环发〔2008〕57号

各市、县(市、区)环保局,省局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全省各级环保部门根据新老“811”行动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环评法》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严格按照《浙江省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若干规定》和《浙江省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不断规范、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三同时”管理工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率都得到了显著的提高。但在日常监管过程中,个别地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特别是“三同时”管理不到位仍然存在,如环评审批完成后跟踪管理未跟上、试生产审查管理不规范、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把关不严格、“三同时”验收按时执行率偏低等。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期梳理、及时掌握审批项目进展情况。2008年7月,全省对2001年以来各级环

......

浏览法规全文请登录。还没有一点通账号?立即注册体验15天的免费试用。
被 取代
欢迎来到“我的标准文件服务”!
非常抱歉,本网站不提供标准全文下载功能,如有需要请购买正版标准,谢谢!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验证码
换一张
还没有一点通登录账号?立即注册试用
用户名 姓名 验证码0
当前密码* 公司
新密码* 电话
确认密码* 邮箱
确认修改
以上邮箱未通过验证,请点击邮箱验证予以验证。
用户名
姓名
验证码
换一张
发送密码
风险管理一点通温馨提示,由于您目前正在使用的账号为试用账号,仅能查看部分国家级法规,
如需查看全部国家及省、市级法规,请升级为正式账号。
如需升级账号,请拨打400-602-2562电话问询。
REDC 碳盘查系统

企业碳排放量在线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