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2-2562
【全文】
国卫通〔2022〕14号
现发布《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第1号修改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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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第1号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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